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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2015年10月12日開始,所有申請者均須親自前往目的地國家的使領館或當地簽證中心錄入指紋,12周歲以下兒童可免于錄取指紋;成功錄取十指指紋后,五年內不用重新錄取。
2、簽證申請遞交之后,領館可能會打電話給申請人公司或本人進行調查,請申請人做好相關準備并熟悉申請資料;
3、領館受理時間一般為5-10個工作日,旺季時則需要15個工作日以上,請留意出發時間及早遞交申請;
4、簽證申請遞交后,領館有可能要求申請人補充其他資料或者親自前往領館面試;
5、對于自由行旅游的客人,領館一般會電話核實此次旅游的行程安排,請申請人務必熟悉了解相應的行程安排;
6、所提供的酒店訂單必須為真實訂單,因領館一般會調查,若查到有虛假資料,可能造成拒簽;
7、所有必須本人簽名的資料,包括委托書、申請表等,請保持文件上的簽名與護照簽名一致;
8、簽證的停留期、有效期、入境次數由領館根據申請人遞交的資料來決定,包括申請表格、行程、機票、酒店。
個人基本資料
原件
個人資料表
請如實、完整填寫,字體清晰,個人資料表的真實性及完整性,會直接影響簽證結果。(請下載網站模板填寫)
原件
護照
護照至少有2頁空白頁,有效期需超過預計離開申根區日期的3個月以上。本人需在簽名處親筆簽名,如有舊護照請一起提供。
原件
相片
3張近6個月內拍攝的白底彩照,規格:35mm*45mm。
復印
身份證
請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
復印
戶口本
請提供本人所在戶口本上全體成員每一頁的復印件;如果是集體戶口,提供首頁及本人頁即可。
復印
暫住證明資料
1、申請人戶口所在地或者護照簽發地不屬于該領區時,需提供該資料,簽發需超過6個月;
2、如果沒有暫住證/居住證,請提供派出所開具的暫住證明原件,顯示居住時間需超過6個月。
復印
婚姻證明資料
如已婚,請提供結婚證;如離異請提供離婚證復印件。
原件
簽名表格
如果客人不用前往簽中心錄取指紋,請提供申請人簽名的空白申請表和新版委托書.(申請表有3出要簽名)
中方單位資料
原件
在職證明
請用單位抬頭紙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請參考網站模板)
1、單位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
2、申請人姓名、職務、收入和工作年限;
3、行程目的、確切的準假時間、出行費用由誰負責、單位為申請人保留職位;
4、公司負責人親筆簽字并蓋公章,并打印簽名人的名字和職務,簽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請人本人。
原件
單位資質證明
營業執照/機構代碼/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相似功能材料)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如果您受雇于大學或政府機構,則不需要提供此項材料。
個人資產證明
原件
活期資金證明
1、本人名下的活期流水賬單原件(最好是工資賬號),需有最近3個月記錄,建議余額5萬元或以上(行程時間越長,余額越多),但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筆金額存入,銀行流水賬單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蓋銀行業務章;
2、如本人活期余額較少,可以提供父母或配偶名下的活期流水賬單,并提供他們之間的關系證明文件復印件(比如:戶口本、出生公證、結婚證等)
復印
輔助資產
建議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產證復印件、汽車行駛證復印件(車輛信息頁和照片頁)、股票證券等資產材料,資產提供的越充足將提高簽證的成功率。
旅行計劃資料
復印
行程安排
提供在申根地區的行程安排,明確標注停留的日期、國家、城市、參觀景點等具體內容(可附加提供交通方式的預訂單)。
復印
機票預訂單
請提供從中國出發和返回的飛機票訂單復印件(需有英文翻譯)
*注:已經購買機票不是獲得簽證或催促領館加快簽證審批的理由,建議客人有出行計劃的,請盡早辦理。在得知簽證結果前,不要支付任何旅行費用。
復印
住宿安排
請提供覆蓋整個申根區的英文酒店確認單,必須是真實預訂,并顯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與護照拼音一致)。
國際醫療保險
復印
國際醫療保險
符合領館要求的國際醫療保險:
1、保險時間在覆蓋整個申根區行程時間上往后加一天;
2、承保地區需同時注明簽證申請國和申根區域;
3、 須涵蓋醫療補償和送返費用,其中醫療補償保額不低于3萬歐元(約30萬人民幣)。
免責聲明
1.請您務必提供真實合法的申請材料,您的簽證申請是否成功,完全由該國的簽證官根據您遞交的申請材料獨立判斷,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預或交涉;本公
司重申,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都不承擔由簽證申請結果而導致被追溯任何賠償的責任和義務。
2.
"工作日"為使館簽發簽證時,正常情況下的處理時間;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領館內部人員調整、領館工作延遲、簽證紙缺貨,簽證打印機故障等,則
可能會產生延遲出簽的情況;本網相關的處理時間信息僅供參考,非法定承諾,且上述天數計算未包含可能給申請人郵遞簽證的路途時間,敬請留意;對申請人根據
簽證預計日期提示,而進行的后續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經濟損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3.有關簽證資料上公布的簽證有效期和停留天數,僅做參考而非法定承諾,一切均以簽證官簽發的簽證內容,為唯一依據。
4.使館保留要求申請人補資料或要求申請人前往使館面試的權利。
5.請您拿到簽證及護照后,再出機票或與付費給酒店,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本司不承擔任何由此而產生的損失。
6.交由本公司操作,即代表您已經同意以上聲明。
廣州領區:受理廣東、廣西、海南、福建四省?? 非廣東、廣西、海南、福建四省簽發的護照須提供暫住證
溫馨提示:建議按照居住證所在地或護照簽發地就近辦理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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